1.師生相見相識。 2.法律架構基本介紹。 | 1.學員間互相簡單自我介紹。 2.認識法條的結構,明白觸法的底線在哪裡。 |
1.權利的介紹-可以享受利益的地位。 2.義務的介紹-須要負擔的作為或是不作為。 | 1.江湖在走,交通事故一定有。或多或少,自已或是週邊的朋友,一定會遇上交通事故。 2.車禍發生時,權利義務就發生了: 權利內容:受傷的人可以索要哪些費用呢? 義務內容: 肇事人要賠償哪些費用呢? 讓我們課堂上來見真章。 |
1.認識法律上的「人」 2.認識法律上的「物」 | 1.生活中常見在工作時訂立契約的甲方,是公司名字 2.很多豪宅社區,所有權人竟然是一家公司。 為什麼公司可以做人在做的事情呢? |
1.認識「法律行為」 | 日常生活中,常常耳聞「言而有信」、「君無戲言」…等跟言論有關的成語,這個就表示一但話說出口,就有一定的效力存在,而這個效力是可以透過法律來實現的,學會了,就可以讓習慣信口開河的人得到一個合法的教訓哦!!! |
社區關懷週 | |
1.認識「時效制度」 | 1.食物過期會壞掉;權利過期也是會失效的哦。 2.同樣以交通事故為例,當事故發生超過一定的時間,肇事者是可以主張不理賠任何費用的哦,這個就是權利過期的結果,保護權利的撇步就在課堂上哦。 |
認識「債的關係」 | 1.債的發生,就是權利義務的發生。債的發生可以是從「契約」而來,比如借錢、配偶之間關係;也可以是事實發生而來,比如車禍、竊盜。 2.讓我們在課堂上,認識更多債的發生原因,避免讓有心人土利用,而受悶虧。 |
1.認識債的實現。 2.認識債的消滅。 | 1.工程界有流傳著這麼一句話:「會做工是學徒;會要錢才是師傅」,是不是有面臨工程報,要不回來的難處呢? 2.朋友借錢,身為債主的我們,卻沒有辦法把錢討回來呢? 一起來學習合法的討債吧。 |
公民參與週 | 社大辦公室安排之講座或活動 |
認識生活中常見的契約(買賣/租賃) | 1.買賣及租賃,是我們生活中最常見的行為了,買賣行為小至早餐,大至汽車、房屋;租賃行為常見就是房屋租賃、汽車租賃。 2.社會在走,眉眉角角要有,讓我們在課堂中學會眉眉角角,金剛護體保護自已。 |
認識「物權」-所有權 | 所有權是可以支配「物」的權利範圍,比如說,有一塊質地很好的檜木,正巧我們身為木匠,一時技癢,將檜木彫刻成御龍關公,請問這個時侯,這作品是誰的呢? |
認識「物權」-抵押權 | 1.抵押權,最常見在買賣不動産跟銀行借錢,銀行就會要求我們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,抵押權有什麼魅力呢? 2.為什麼銀行因為有取得抵押權就敢大方的把錢借出去,不怕債務人捲款而逃呢? 3.除了銀行之外,一般人想要取得抵押權也可以嗎? |
認識「權利的行使」 | 這堂課我們要來分享「所有權人」有哪些權利可以主張,比如說,隔壁的鄰居在改建房子,但是改建完成之後,發現承重牆有一部分壓在了我們的土地上面,這時侯身為地主的我們,可以主張哪些權利呢? |
親屬關係的認識-配偶 | 1.這堂課我們要來學習,想要和心儀的人從戀人進階成配偶,須要什麼樣的條件呢? 2.跟從小一起玩到大的遠房表妹,産生了愛眛的情愫,這樣的遠親關係,會不會影響婚姻關係的成立呢? |
親屬關係的認識-子女 | 子女關係的發生,有婚生子女以及收養子女。同學們知道嗎,親生子女跟婚生子女是不一樣的哦!比如說甲男和乙女結為連理,二人育有一子A,乙女在結婚前有一個青梅竹馬丙男,乙和丙在一次的同學會相談甚歡,一時忘我發生了關係,因而懷孕生下了B,試請問這B的父親是甲或是丙呢?我們課堂上就來認識錯綜迷離的家庭關係吧 |
繼承的介紹-誰可以繼承,還有要怎麼分財産 | 生老病死是每個人都有的際遇,生前所有稱財産,死後的財産稱遺産,這個遺産導致多少家庭反目成仇、令多少的兄弟姊妹分道揚鑣,讓我們在課堂上來窺探分遺産的眉角吧 |
生前的財産規劃-遣囑 | 為了避免過世之後,家庭失和,生前的規劃是值得深思的課題,讓我們在課堂上,來分享生前財産的規劃吧。 |
成果展準備週 | 回顧、複習與分享本學期結業成果展練習 |